各市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省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办17号文件精神,把“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便于领导协调沟通工作,根据村发[2004]6号《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和晋村发[2005]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落实中办17号文件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成立省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办公室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联络员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山西省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办公室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主 任: 吉立民 民政厅基政处 处 长 常务副主任: 张丽霞 民政厅基政处 副处长 副 主 任: 王新锁 农业厅农经局 站 长 秦书义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副处长 焦 军 省纪检委纠风室 副主任 安继平 财政厅社保处 副处长 成员兼联络员: 丁辉民 司法厅宣教处 副处长 韩明正 国土资源厅审批处 副处长 刘 晔 审计厅农业处 处 长 杨慧敏 人口计生委基层工作处 处 长 李国藏 省委宣传部宣传处 调研员 王晓东 省广播电视局新闻中心 副主任 张明德 省广播电视局农村广播 副总监 闫文军 省综治办综合协调处 调研员 贾庆德 省委610办公室一处 副处级调研员 董哓平 省人事厅纪检监察室 主 任 贺国琳 省编办市县处 处 长 薛建军 省信访局接待一处 副处长 徐爱芬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秘书室 副处级调研员 赵瑞英 省高级人民检查院侦察室 副处级检查员 季玉信 省高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 任 高培英 省文明办 干 部 孔繁春 省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处 处 长 王玉花 省妇联组织部 副部长 张永信 团省委青农部 副部长 吴竹林 省宗教局宗教处 副处级调研员 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综合协调。 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全省村务公开日常工作。 副 主 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分工任务。 成员兼联络员:参加村务公开办公室碰头会,准确传达协调领导组对本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分工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建议。 会议制度:办公室实行碰头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办公室成员原则上必需参加碰头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指定一名熟悉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并把会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成员兼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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