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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村名:山西省 > 吕梁市 > 汾阳市 > 西韩乡 > 西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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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03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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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郭建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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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韩党总支委员会 组织机构 总支书记:郭建安 副书记:郭锁成 岳岗 委 员:郭东宁 肖铁福 职责 总支部下设三个党支部,村党支部由郭建安同志兼任支书;礼花厂党支部由郭锁成同志兼任支书;嘉祥酒业党支部由岳宝文同志支书. 总支委员会领导三个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在农村的建设工作,以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广大党员求真务实为民办实事,圆满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新农村建设起到表率作用. 总支规章 一、 总支每季集中召开一次各支部委员会学习党章及有关材料; 二、 每半年集中各支季支书工作总结汇报会; 三、 每年七月一日召开全总支党员大会;总结表彰优秀党员大会; 四、 春节期间向全体委员及村民代表汇报当年工作及下年工作计划;
二、西韩村级组织机构 (一) 党支部委员会 组织机构 支部书记:郭建安 副书记:郭锁成 岳岗 委 员:郭东安 肖铁福 职责 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党章要求搞好党建工作,加强各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求真务实,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向前,为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 支部规章 1、严格执行党支部的“一课三会”制度每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学习党的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召开一次党的小组会议,开展政治思想教育,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求得团结一致,共同搞好各项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支部总结工作会。 2、开展党员联户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至少联五户,达到户户遵纪守法,帮助其早日奔小康。 3、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发身作则,在工作中起模范代头作用。 4、加强支部的新鲜血液,充实组织按党章要求培养合格人才入党。 (二) 村民委员会 组织机构 主任;郭锁成 副主任:郭东宁 肖铁福 职责 村民委员会是在常的领导下,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群众性组织,并开展本职工作。基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实行以法治村以德治村的方针,执行村民会议决定,领导全体村民搞好村政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帮助支持村级下属组织依法管理好土地、财产、财务,农村牧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村委规章 1、村民委员会必须接受支部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 2、积极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个体生产,搞好村镇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仪,研究讨论审批村政建设村委班子成员,应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才能,接受两议会监督。 4、执行合同、财务、计生,宅基地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必须公开化。 5、监督村下属各股的制度纪律的完善落实工作,限定各股定期工作汇报。 6、坚决执行规章制度,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行使民主权利,大公无私,为官一任造福百姓。 村规民约 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为把我村建成村风端正、民俗规范,使村民知法守法,遵章守法,特定以下规约;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支持集体经济建设,积极完成国家集体上交任务。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实行科学种田。努力学习各门科学技术和各类知识。自觉成为有觉悟、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四、加强土地管理,不准私自出租、出卖和空废耕地、不准随意强占空荒地,不准随意在承包地上私自取土建房,毁坏土地和改变土寺使用性质。 五、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杜绝非婚非育,非婚同居,非婚生活。杜绝非法怀孕和计划生育。 六、遵守社会公德,乐于公益,尊老爱幼,尊师重教,不准家长进学校无理取闹,赡养老人,团结邻里,家庭和睦,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打击破坏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的犯罪活动,群防群治,严厉打击偷盗,纵火,投毒和流氓的犯罪活动。 八、破除迷信,不求神拜佛。打击村匪、村霸、维护社会治安,孤立和打击破坏村政建设的坏人坏事。 九、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新事简办,丧事俭办,逐步实现土葬废坟堆刻名立碑,作纪念的办法。提倡火葬。外尸严禁拉入村内。 十、讲卫生,树新风,执行周日大清扫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制,爱护公路,爱护风景树,不准在街道公路两边乱堆放杂物,保持清洁,院落居室干净整洁。 十一、不准砍伐他人树木,自营的分成树木不准任意砍伐,由村支统一申请林业部门统一砍伐,统一重新栽植。 十二、违犯本村规民约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2、一般错误给予批评教育,写悔过书村内通报。 3、依据损害程度责令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违犯民约严重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选各类先进模范等光荣称号。 5、外地来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西韩村委会 2007.7.1 村民的权利 1、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2、参加村务活动、对村务工作进行监督。 3、满期18周岁以上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委重大村务工作的权利。 4、有权享受村内举办的各项公益事业的权利。 村民的义务 1、遵守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决议。 2、按时完成国家各项任务,计划生育和村委会分配的其它任务。 3、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坏人坏事作斗争。 4、遵章守纪,恪守道德礼仪,移风易俗,争创双文明模范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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